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做好pg电子2022年秋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评审
各学院要仔细阅读相关评审文件,严格按照本通知和《pg电子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pg电子学字[2022]3号文件评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政策宣传到位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审工作,广泛宣传,精心部署,通过有效途径公开,明确各项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时间、申请条件、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等信息,确保每名学生熟悉了解相关评审政策要求,及时申请。
(三)科学合理分配国家奖助学金名额
各学院在组织评审的过程中要合理分配名额,不得随意删减名额,对在此次奖助学金评定中,要对今年受新冠疫情和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生给予适当的政策照顾,同等条件下,受到影响的学生要优先获选。
(四)规范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
各学院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布置评审工作。评审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严谨,评审条件、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等信息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并接 受全体师生监督。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奖奖学金
1、报送时间:10月14日前
2、报送资料:国家奖学金名单、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获奖学生的学籍卡、所获奖项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国奖公示照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1、报送时间:11月5日前
2、报送电子版资料:
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总表、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明细表(奖项由高到低填写)、国家奖助学金公示照片 、2022秋季资助录入模板中的4个Excel表格、奖助学金评审班级宣传证明。
报送纸质版资料: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总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院评审报告、
班级获奖名单签字表
附:pg电子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pg电子
学生工作处